各院(系):
为做好“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培育其奉献爱心的精神,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依据《滨州学院“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爱心助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中的孤儿、长期患重病学生或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二、评选时间
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4日
三、评选条件
1.无经济来源孤儿,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病导致家庭经济情况显著变化的学生或建档立卡学生中家庭突发变故急需资助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4.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生活俭朴;
5.学习勤奋刻苦,积极上进,成绩优良,能作为本院(系)自立自强、励志成才的宣传典型;
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7.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受到教师的认可和学生的好评。
四、名额分配
“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爱心助学金”全校共13名,各院(系)择优据实推荐1-2人,项目管理委员会差额评选。
五、奖励标准
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爱心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2名学生每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1名学生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六、评审程序
1.滨州学院“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爱心助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确定评选时间、评选范围、资助金额,项目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各院(系)下发评选通知;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向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推荐人选;
3.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材料报项目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项目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并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爱心助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5.“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爱心助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定人选,审定后的结果反馈给滨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组织委员会,经同意后,由项目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受资助人员名单。
七、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
助学金评审纸质材料报送内容包括:
(1)《滨州学院“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爱心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滨州学院“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爱心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公示结果报告单(见附件3)。
纸质版材料由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上交项目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评审电子材料报送内容包括:
申请人电子版生活照、证件照、《滨州学院“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爱心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滨州学院“当代大学生义工网爱心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公示结果报告单及影像资料。
2.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院(系)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16:00前,报送地点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112室),办公电话:3195855(8585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xyxszz@163.com。
八、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和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助学金候选人的民主评议、资格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示通知中应明确载明反映问题的渠道,包括办公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等信息,建立受助学生档案及受助学生联系制度。对在评选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一经查处,学校将给予当事人严肃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2.助学金获得者若存在弄虚作假、贿选等不良行为,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所得助学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各院(系)要积极宣传助学金获得者的先进事迹,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受助资格并追回助学金重新评选发放:
(1)用助学金请客送礼、大吃大喝者;
(2)生活不俭朴,购买高档服装、化妆品和使用高档电子产品者;
(3)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受到法律制裁和学校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者。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