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业务介绍
发布时间: 2025-07-27 浏览次数: 3459

业务介绍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类型。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贷款。目前,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类型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定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性质为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政策性商业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发放、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需承诺按期还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

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

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不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例如2024115日后签订的合同按照此利率标准执行,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70个基点。

二、办理流程

1.申贷流程

(1)注册用户在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现场审查首贷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前往现场办理手续。开展远程续贷的地区,学生可通过在线系统按提示办理。注意:如续贷时更换新共同借款人,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现场办理续贷。

(3)签订合同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组织签订《借款合同》。注意: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可以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合同。

(4)请录入电子回执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10日前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2.首次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供);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5)户口簿原件;注: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6)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7)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10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3.续贷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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