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学生注意事项
贷款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受理。在校生办理助学贷款必须在校每年4-5月在校预申请并登记信息,方便学校资格审查、续贷审核和接收贷款。
在校生贷款申请工作流程
贷款政策宣讲时间:每年4月20日前
贷款学生信息登记时间:每年4月下旬
首贷、续贷学生在校预申请时间:5月上旬
续贷学生在校资格审查时间:5月中旬-下旬
外省籍贷款学生发放证明时间:5月下旬
暑期回生源地签订贷款合同时间:7月20日-8月25日
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8月26日-9月12日
首贷学生办理流程:4-5月,登录https://sls.cdb.com.cn/。注册登录后,在线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录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并在“贷款申请”菜单中进行在线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审核登记。
7-8月,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并准备如下材料
(1)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资格审查一栏已加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2)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注: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县(市、区)资助中心对贷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贷款学生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立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的支付宝账户,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上部分带有回执编号,下部分带有自己支付宝账号密码)。
9月,开学返校后向学校提交《贷款受理证明》,学校审核登记情况,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录入后贷款生效。
续贷学生办理流程:4-5月,登录https://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菜单中新增贷款申请,在“续贷声明”框中填写续贷申请,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不超过200字),内容要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并在“基本信息”中完善相关内容,提交续贷申请。续贷声明审核不合格将退回重写,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该年度贷款将无法获批,请贷款学生认真对待,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审核登记。(新生入学首贷在生源地申请的学生也需在校申请审核并登记)
7-8月,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续贷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和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县(市、区)资助中心续签《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同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
9月,开学返校后向学校提交《贷款受理证明》,学校审核登记情况,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录入后贷款生效。
外省籍贷款学生证明:学校为外省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出具《外省籍在校生申请生源地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