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滨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滨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滨州学院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的要求,现对我校2018届毕业生的综合测评、奖学金、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普通全日制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请严格按照《滨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滨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滨州学院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奖学金、校级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评优选先、促进学风建设一种有效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优秀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三)各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严格掌握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评选结果要在学院内公示3天,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确保评选质量。
(四)公示期结束后,统一组织填写《滨州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2份,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滨州学院优秀毕业生人员名单》(此表只提交电子版)、《滨州学院毕业生奖学金获奖名单》(此名单为word版名单,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滨州学院毕业生奖学金发放卡号统计表》(此表务必填写准确,只需电子版)和《滨州学院毕业生奖学金统计表》(此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同时报送),2018届毕业生各班综合测评电子版。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至bzxyxgc@163.com。
(五)《滨州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表头填写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主要事迹填写字体为小四号仿宋。所在学院意见落款时间统一填写5月18日。
(六)学生工作处在认真审查材料,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严格考察评选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