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近日,有媒体报道个别省份和高校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网站公示师生个人信息时,将含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进行了明文公示,对当事人个人带来了潜在的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通知要求,各学院在有关学生个人信息事项公示时,应切实做好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工作,杜绝通过互联网网站以明文方式公示公布学生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出生日期、银行账号、联系方式等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公示学生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
要求各二级学院全面排查学生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信息,从网上全部撤下。如发现有关学院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