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19 浏览次数: 780

各院(系):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连续发生多起高校学生尤其是大学新生因助学金发放等被诈骗的事件,个别事件后果非常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做好预防,严惩罪犯。教育部、省教育厅为此也做出了一系列安排,将对各高校开展督查工作。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切实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鲁学助(2016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资助工作实际,现就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分级管理负责机制

学生信息尤其是资助信息的安全事关学生财产甚至生命安全,各院(系)务必时刻紧绷安全之弦,保持高度警惕,完善防护措施,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把风险降到最低。各院(系)要明确书记(或副书记)为学生资助工作重要责任人,学生科科长为学生资助工作主要责任人,要明确安全责任,建立机制,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学生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并对学生信息的安全管理和防护负直接的责任;要将学生信息安全防护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学生教育内容。

二、切实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工作

各院(系)要保证各类学生信息尤其是资助信息的安全,要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严格限制资助信息系统的使用权限范围;严格加强资助信息系统的外部防御性能;妥善保管奖、助、贷、勤等各类学生资助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等重要信息资料;学生信息公示要规范,对需要公示的学生信息仅公示学生专业班级及姓名等必要信息,严禁公示学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最大程度保护学生隐私。各院(系)要在930日前,组织一次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的全面排查工作,敲警钟、补漏洞,坚决杜绝教育系统内部泄密现象的发生。

三、提升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各院(系)要结合自身条件,以各种可用、合适、有效的方法,让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经学生头脑。要联合家长、社团、媒体等力量,广泛开展识诈骗、防诈骗的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辨别真伪的能力。

四、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郑重承诺。目前,我国已建立健全了从幼儿园到研究生各个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了这个承诺的顺利实施。各院(系)要抓住当前入学教育的有利时机,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学院网络、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宣传,进一步增强资助政策的解读效果,及时、准确告知学生各项国家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申领途径。

五、不断提高日常管理和服务水平

学生资助工作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工作管理者需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提高预判能力和风险意识,利用各种场合、各种途径服务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防止出现工作盲区和职责空白。各院(系)要为学生提供及时、周到的资助管理和服务,要明确公布辅导员特别是资助工作联系人的姓名、办公地点和电话号码,让遇到困难的学生有处可寻、有人可找。

各院(系)请于1010日下班前将《资助信息安全排查工作报告》、《资助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学生工作处(事务中心112房间)备案。学生工作处将对各院(系)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学生工作处

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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