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免除山东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资助政策体系,推进教育机会公平,近日,我校印发《关于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通知》,为249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120.73万元。
据了解,免学费政策对象是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国家扶贫标准、山东省扶贫标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校企合作、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建档立卡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我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所修读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予以据实免除。部分已交学费的建档立卡学生,为其办理学费退费手续。
据学生工作处处长马新民介绍,我校免除建档立卡学生学费所需资金,由山东省财政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和学生人数补助学校,不足部分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资助资金中解决。
学生工作部(处) 宋涛
学生记者 吴国鑫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