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退役士兵取得退役证(或退役证明)后复学,且学籍状态正常;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学生当年已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3.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
4.未在规定时间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不可补报。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退伍的学生于9月26日前根据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并提供退役证(或退役证明)复印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提交材料无误后,9月28日报送附件1、2及退役证(或退役证明)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勤楼111室,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资助邮箱。
2.学工处复核申请学生资格并公示,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3.11月30日前,将相关资金汇入申请学生账户。
4.本项工作结束后如有新增退役复学学生,请及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1-滨州学院23-24学年山东籍建档立卡减免学费申请表.docx
附件2:滨州学院退役学生补充申请助学金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