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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专题(十)|萤小助带你读懂国家助学金,这些要点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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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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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休的教室很安静, 刚结束新生破冰活动的小轩坐在座位上, 指尖轻轻碰了碰桌角崭新的笔记本, 目光却飘向窗外, 心里像坠着块小石头, 满是对接下来学费和生活费的愁绪…… 当然是真的!学校里藏着一个“暖心小帮手”——国家助学金,就是专门为像你这样有困难的同学准备的。 那……那我能申请吗?我成绩不算差,就是家里实在凑不出钱…… 当然可以!而且呀,我记得你前段时间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已经通过啦! 太好了!萤小助,那你能给我具体说说,申请国家助学金要啥条件、走啥流程不?我怕自己漏了步骤。 别急,我慢慢跟你说,记不住的话,你可以拿笔记下来哦~ 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金由山东省财政承担,名额由山东省教育厅下达。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资助用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700 元。其中,国家助学金分为 3 档,一档为 3000 元/年;二档为 3700 元/年;三档为 4400 元/年。资助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六)根据《山东航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被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班级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提出申请; (二)班级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在班级内公示1天,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学生名单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三)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和学生家庭隐私。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申报材料和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报学生工作处; (四)学生工作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学校当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审批后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时还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吗?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公费师范生、退役复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助学金。 可以,国家助学金在每年的秋季学期开始申请,大一新生也可以申请。 学生开始享受国家助学金后,大学期间可以一直享受国家助学金吗? 国家助学金需要按学年进行申请,每年秋季学期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完成后,会启动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 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发放,学校收到财政拨款后通过计划财务处将国家助学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亲爱的同学,国家助学金是为了给大家的学习生活提供一份保障和温暖。希望获得资助的同学能合理规划使用,让它真正为你的学业成长保驾护航。也请切记,诚信申报是我们每个人应守的底线,任何虚报行为不仅会失去资格,还将承担相应的后果。让我们共同守护这份宝贵的资助资源。 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热线:0543 - 3195855,萤小助随时帮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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